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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实行网上信用公开
作者:  时间:2003-06-16 来源:
2003年01月07日 《北京现代商报》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为配合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即将于2月1日起施行。

  据悉,“食品放心工程”将重点监督管理的范围由猪肉、蔬菜两类食品扩大到牛肉、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桶装水、乳制品、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等十二类食品。并将围绕5项措施的执行健全食品监管的力度。

 
  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本市经营的列入重点监督管理名录的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就其经营的食品的有关信息向工商部门申报备案。今后,消费者点击HD315.GOV即可查询经食品备案和执法部门监督管理形成的有关食品的信用情况。

  此外,管理规定还强化了食品的退出机制。对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确定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公告追回有关食品。同时,豆制品、熟肉制品、调味品等以散装形式销售的食品,在出厂时和进入零售市场销售前,应当具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包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品名、产地、生产企业、出厂日期和保质期;蔬菜进入本市零售市场前应当有包装;生产经营的鲜、冻畜禽产品应当使用冷藏车运输,蔬菜应当封闭运输;食品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法定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 (记者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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