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门惠民工贸等1009户企业(名单附后)未按《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61号令)、《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参加企业年度检验。经我局公告催办后,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年检,且在拟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或听证权,也未作任何表示,视为放弃次权利。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上述企业予以吊销企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于3个月内向我局缴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其债权债务由公司股东和企业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清算。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现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厦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厦门市开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 厦门市惠民工贸有限公司 |
3502002020101 |
| 厦门市枫晴装修有限公司 |
3502002020227 |
| 厦门市信族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502002060384 |
| 厦门市日耀贸易有限公司 |
3502002001462 |
| 厦门市图腾企划有限公司 |
3502002060755 |
| 厦门市美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3502002002009 |
| 厦门市海洋龙兴商贸有限公司 |
3502002001964 |
| 厦门市绿洲集团有限公司 |
3502002000651 |
| 厦门市美信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
3502002001982 |
| 厦门市天地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50200200234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