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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厦门市中介机构积极创优,树立品牌,促进中介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于2008年初举办厦门市首届十佳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十佳”)评选活动。特制定《厦门市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活动的意义
随着我市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中介机构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举办厦门市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有利于规范市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众对中介行业的关注度和社会监督力,促进中介行业自律;有利于加快良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
二、开展评选活动范围
厦门市企业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www.xiamencredit.gov.cn)公布的,且成立时间在2005年1月1日之前的现有中介机构均可参加。
三、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标准
十佳中介机构应是模范守法、信誉优良、管理严格、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社会满意度高、对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一)模范执行行业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证照齐全且年审合格,2005-2007年度内未被行政机关处罚或责令改正。
(二)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正确行使行业权利。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统一尺度、信守承诺,收费合理、公开、透明,评选年度内有良好信用信息记录。
(三)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经营管理上有突出表现,运用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建立科学、完善的运作机制;竞争能力强,经营业绩位列本市同行业前列,受到同行认可。
(四)依法准确使用法定的行业标准,统一行业口径;贯彻实施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的监督规定,2005-2007年度内未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
(五)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公众提供合理、准确、合格的服务;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具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评选年度内未被服务对象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已经有关部门查明情况属实)。
四、开展“十佳”评选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一)评选方法
“十佳”评选的基本方法是:行业协会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论证,社会公众评价,主流媒体公布,召开大会表彰。具体工作由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邀请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专家、新闻媒体等参加。
(二)评选步骤
本届“十佳”评选活动将分五个步骤进行:
1.组织发动。2008年1月18日—2008年1月3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自活动方案,开展舆论宣传,组织相关行业协会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发动企业参加;各行业协会要组织参评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响应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参评单位积极自荐或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推荐参加。
2.报名推荐。2008年1月30日—2008年3月20日,参评单位或相关行业协会填写推荐表,直接向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相关企业。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所推荐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其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发生过经查实的投诉举报等内容,并签署意见。通过审核的,被列入“十佳”评审名单;未通过审核的,视为被淘汰。
3.专家评审。2008年3月20日—2008年3月30日,市清理办邀请有关专家对进入评审名单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优选20家中介机构进入厦门市“十佳”候选名单。
4.投票评选。2008年3月30日—2008年4月30日。媒体公布厦门市“十佳”候选名单,公众通过媒体、网站进行投票,媒体和网站的得票数之和为最终得票数,最终得票数排名前10位的中介机构即获得厦门市首届“十佳”称号。
社会评价参与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票:(1)评选投票表格将刊登在2008年3月30日-2008年4月30日期间的《厦门晚报》上,公众填写表格后可邮寄到厦门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湖滨南路43号)。(2)通过厦门市企业和中介机构(社会组织)信用网进行网上投票,一个IP地址只能进行一次投票。
5.总结表彰。2008年5月上旬,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在厦门各主流媒体上公布评选结果,并举办表彰大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若本行业无需许可证的,提交资质证。
4、中介机构曾获荣誉证明。
5、2005-2007年度的完税证明。
五、对开展“十佳”评选活动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将开展“十佳”评选活动作为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工作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
(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将全市中介机构的典范推荐出来,宣传出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
(四)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保证“十佳”企业的先进性和示范作用。
(五)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积极参加评比的企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重视开展行业培训,通过评选规范执业行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荣获“十佳”的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良行为,坚决摘牌,不搞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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